close

等了好一陣子終於拿到書,迫不及待一口氣讀完。

 

之一 關於貞操這件事

 

在少男或少女尚未建立感情觀、尚未認識性的時期,

利用青少女常有的崇拜、利用整個社會升學主義的功利想法,

李國華輕易取得接近少女們的機會,

社會施加在少女身上保持純潔的價值觀是李國華完美的後盾,

讓他毫無顧忌的“經營”他豐富的下課後人生,

為什麼少女就有純潔的義務?

什麼叫做“髒”、被“玷污”?

若不是這價值觀如此根深蒂固,

或許思琪不至於非得說服自己這是愛,直到無法承受.......

若不是父母對子女絕口不提性教育,以騷或浪形容那些過早接觸性的孩子,

或許微弱的求救訊號得以順利傳遞不致中斷,

還記得國一時在導師家補數學,有次閒聊間提到強暴這件事,

當時剛教書幾年的女老師認真的跟我們說,

萬一真的不幸遇上,以保命為上,別把這件事看得那麼重要,

但所有女同學,包括我,都說我們無法接受,不如死了算了,

才13歲,社會就已經成功教養我們形成“貞操”比命大的觀念了呢....

甚至那時候的我並不那麼真切的了解何謂性行為。

如同房思琪父母在書中的缺席,

家庭教育裡當然是沒有性,

剛邁入青春期開始有生理期以後,

母親耳提面命衛生棉一定要用衛生紙層層包裹後丟棄,

連包裝紙都不能露出一點點,因為那很“髒”,

好幾年我後我才漸漸明白,就是個生理用品啊,你會說衛生紙的包裝髒嗎?

會說沾上血的衛生紙絕對不能讓人看見嗎?

同樣都是血,出處不同就特別不一樣?

高二,學校的護理課已經開始播墮胎、生小孩那些寫實到令人瞠目的紀錄片,

但母親卻對我說,關於“那方面”的事,到了我“結婚前一晚”他會教我,

瞬間以為我在看什麼清朝或民國初年的戲劇.....

 

社會所加諸的貞操觀念,滿足了誰?

性本來應該完全屬於自己,

利用權勢、暴力、地位不對等下得逞,明明犯錯的是行為人,

但處在這樣價值觀的社會裡,

被害者永遠會被放大檢視、檢討穿著、態度...

每每看到這種言論都覺得噁心,

網路上有人說,就是因為不想變成法院認證的婊子,絕對不願意提告,

正是社會既定的價值觀、扭曲的檢討眼光讓被害者碎成千片,難以復原。

 

之二 

 

這本書作者用了很多文學的比喻,

文學底蘊不深的我,其實很難全部看懂,

大概是因為這樣,無法完全同情共感思琪的痛苦...

若搬移到現實中,我大概就是怡婷吧,

只會責備思琪為何不離開,

不懂思琪那些幽微細緻的感受與巨大的痛苦.......

 

性侵和其他傷害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

誘姦更是特殊,

接近一位甚至連性是什麼都還矇懂無知的女孩,

不管是利用她的無知也好純真也好,

得逞後,這個社會價的值觀是屏障,

女孩的羞恥心是為所欲為的後盾,

應該很有成就感吧,我想,

少女被奪走的並不是什麼貞操、純潔那些本來就虛無縹緲的東西,

被奪走的,

是單純的喜歡所帶來的開心、

是成長路上與喜歡的人一起摸索感情的美好,

早在她了解這些事可以是美好的之前,

她先學到的是痛苦與扭曲,

是感情價值觀的全面崩潰,

要怎麼彌補這一切?

要怎麼告訴有這樣經歷的女孩未來還是有機會“好”起來?

怎麼在一樣的事情裡感受到幸福而不會有嫌惡的回憶來糾纏?

光想都覺得艱難。

 

又,毛毛是多麽好的存在,

太好了、好到過於夢幻而不切實際,

光是那樣的陪伴就是一種救贖......

但願每位受過傷的人,都還有力氣重新開始,

毛毛是書中很夢幻的一塊,唯一的美好。

 

真真假假無須一一核對過度詮釋,

法律的制裁對於已經碎成片片的人而言也沒有意義了,

活到了這把年紀才總算稍微懂得,

所謂的正義啊....難以精確定義也因人而異,

太多的灰色空間與模糊地帶,

追求法律制裁的過程帶給受害者的說不定是更大的傷害.....

人 生 是很艱難的啊。

 

題外話 關於精神病

 

作者在部落格的暱稱是YH,恰巧跟我一樣,

前陣子看了他一篇關於精神病的文章後,

徹底反省了我對於精神病的態度,

這才稍微理解自己平日裡習慣的貼標籤行徑多麽殘忍,

想起工作上遇到的,經常打電話來的另一位YH,

我輕易地用精神病劃分正常人、有病的人,

用看似憐憫無奈的口氣說著,沒辦法,他不是正常人,

現在想來是多麽偽善,

不管我是用同情、憐憫、或是無奈的語氣說著“她精神有問題”,

都無法遮掩我試圖合理化自己因溝通不良而生的不耐態度這樣的意圖,

誰願意生病呢?

決定不要再用這種態度對待YH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ht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