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聽了交大科法所舉辦的關於服貿的演講,
簡單紀錄一下,只是並沒有完全聽懂,
可能有些地方理解得並不正確也說不定......
政治、公共議題,要弄懂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阿!
但公共政策就是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
所以我願意持續關注,盡力了解......
一、陳在方老師(專長:國際經濟法、WTO爭端解決法制、貿易救濟法)
1.由經濟部報告GDP預估上升值只有百分之0.多,就知道服貿開放後對臺灣經濟助益不大,
理由有二:
(1)服務輸出並非台灣的強項
(2)於他國國際貿易協定相比,雙方在這份協議中開放的程度都不高。
2.服貿本文空洞,如果違反服務貿易協定也沒有定違法之法律效果。
建議:如果政府真的要簽就應該開放更多項目,並簽訂違反的法律效果,
而目前服貿影響不大,政府應有能力控管,如果沒有,人民應該可以換掉政府。
3.目前臺灣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大陸投資相關規範大量空白授權給行政機關,
欠缺監督與風險控管機制,應修法改善,增加風險掌控能力。
4.臺灣對中國的貿易依存度不宜過高,應提升對其他國家的貿易比例。
二、中研院蘇彥圖助研究員(台大法律學士、碩士,哈佛法學碩博士)
1.美國的TPP也不透明,欠缺國會監督機制。
關於外交協定這種國際條約,憲法上學者有多種不同的意見,
臺灣有學者認為,國際對外事務涉及高度機密與快速,應由行政機關專權(ex:總統),立法、司法沒有干涉的餘地。
但也有美國學者持反對立場,認為國際對外事物牽涉範圍愈來愈廣,甚至會影響國安、政治,應該避免權利被濫用,
所以更應該加入國會監督與公民監督機制來制衡。
2.美國年初通過的BCTPA就提高了國會參與度。
3.憲政、貿易本來就需要依照現況做調整。
三、蕭美琴委員
臺灣現行國會監督的手段:(在野黨為少數的狀態下)
1.質詢
困難:官員可以不回答
2.排議程:
目前立法院有八個委員會,其中六個委員會國、民兩黨各有一個召集委員,
輪到該召集委員主持時,召集委員可以決定要將那些法案排入議程中。
所以排議程也是一種方式。
3.修法、立法
法案如果可以在朝野協商時達成共識就不會進入表決。
困難:
由程序委員會決定那些法案可以排入委員會討論,
如果無法排入付委,該法案連進入委員會討論的機會都沒有。
4.霸佔議場
沒辦法用前述方法時,只好用這種手段阻止多數黨強行通過。
服貿:應思考怎麼樣的經貿往來才是對台灣最有利的
其實兩岸人民監督條例早在1993年辜汪會談時就有提出,後來2008年時也有,
但一直無法進入院會,這次學運的收穫就是讓這個兩岸人民監督條例有審議的機會。
朝野協商雖然不公開不透明,但卻是少數黨可以發聲的機會,
如果直接表決,在現行執政黨為多數的情況下,少數黨的意見沒有機會被採用。
四、王立達老師(專長:專利法、公平交易法)
1.中資縱使在政府沒有開放的狀況下,也有可能利用台商的名義進入台灣,
中資入台的優缺點:
缺點:
(1)中資手法為大量炒作全面收購,會導致價格哄抬。
(2)台灣人才外移中國,人才流失,而日後台幹若想回台,可能因為該產業在台灣已經消失導致回台工作困難。
(3)臺灣原有的特色產業消失。
優點:
中資提供較優渥的薪資,可以提高台灣的薪資水平。
建議:應在掌控下有限度的開放。
2.兩岸人民監督條例
(1)政院版
只多了協議完成後政府應提出評估報告,並舉辦公聽會兩樣強制規定,但仍欠缺參與監督。
(2)民間版
協議開始前要提締約計畫,進行中要提出官方評估與民間評估.......(講太快來不及記...)
建議:
協議開始前尚未開始談判,難以提出具體計畫,或許可改為先進行過幾次談判後再進行締約計畫。
目前欠缺通過服貿之利益為何之相關資料,建議贊成的應具體提出利益,充分凸顯利益才能針對利益考量如何開放,
而日後或許可以考慮成立產業界諮詢委員會,由各業界代表組成,組織化的參與談判。
主持人林志潔老師:(專長:刑法、刑事訴訟法、女性主義法學、經濟刑法)
臺灣應該不至於變成下一個香港,因為臺灣有我們自己的民主制度,
但這高度仰賴公民對公共政策的關注,希望大家不要因為學運結束就不再關心這些議題,
而革命的基礎在於高深的學問,要提升自己的知識才有能力關注甚至改善,
希望大家保持關注,自己的國家自己救。